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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锐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良庆区政协委员。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详细>>
律师姓名:伍志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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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哪些行为构成伪证罪?伪证罪怎么认定和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305条的相关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下面就在这里详细介绍。
伪证罪是什么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入、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实践中伪证罪构成犯罪的认定
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有相似之处,在认定犯罪时应注意区分。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伪证罪发生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诬告陷害罪发生在立案侦查之前,而且可能是引起立案侦查的原因。
(2)伪证罪是对与刑事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诬告陷害罪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进行虚假告发。
(3)伪证罪的主体是证人、鉴定人、记录入、翻译人;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伪证罪的主观上既可以是意图陷害他人,也可能是意图为他人开脱罪责;而诬告陷害罪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行为人诬告他人犯罪,引起司法机关的追诉活动后,在刑事诉讼中又作伪证的,原则上宜从一重罪处罚。
伪证罪的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305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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