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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锐律师     伍志锐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良庆区政协委员。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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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伍志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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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犯罪

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

  摘要: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很多种,但是不管是哪一种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

  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

  (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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