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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锐律师     伍志锐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良庆区政协委员。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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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犯罪

妨害清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摘要: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擅自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那么妨害清算罪的行为方式有什么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隐匿财产,即采取各种打式隐匿、转移、私藏公司、企业的财产,并隐瞒不报,如将公司存款从甲银行转人乙银行另立帐户,秘密隐藏。隐匿既可以是资金,亦可以是机器设备、生产成品等实物

  2、对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所谓资产负债表,又称资产负债平衡表,是指会计定期核算时以货币形式反映,表示公司、企业一定时期内财产的总体构成状况即公司、企业资金的来源与运用的报表。其以左右平衡式帐户列示出借方又称资产方与贷方即负债方,借方记载资产的运用、贷方记载资产与负债,表示资金的来源、要求借贷双力必须平衡。平衡公式是: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的差就是所有者权益即净资产的总额。从表中可分析出公司、企业的财务情况及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所谓财产清单,乃是公司、企业现有财产状况、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剩余产品及原材料等的全面反映,是登记公司、企业现有全部财产的单子,资产负债表,公司、企业财产清单,是进行公司、企业清算的重要文件,不得作任何虚伪的记载,所谓虚伪记载,即就是登记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时不实在、不真实或隐瞒了重要事实,即进行虚假记载。如对资产负债情况,故意采取不报、不登、少报、少登、低报、低登等手段,隐瞒或缩小公司、企业的实际财产数额;或多报、多登、高报、高登公司、企业的资产数额,如把厂房、设备、产品的实际价值高估高报,用以多抵、高抵债务;或夸张、缩小公司、企业的资产等等,都是虚伪的记载。

  3、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为了保护债权人、职工乃至国家的利益,公司、企业清算时,其财产处理应依照下列顺序进行安排:

  (1)保留足够的金额以及支付清算的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税款;

  (4)清偿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这就是说,只有在清偿债务后,即进行第四通财产处分程序后,财产有剩余的,才能予以分配。如果在清偿债务之前就分配财产的,则必然造成对国家、职工、债权人的利益的损害,出此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予以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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