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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锐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良庆区政协委员。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详细>>
律师姓名:伍志锐律师
电话号码:0771-2226680
手机号码:13077797853
邮箱地址:294037389@qq.com
执业证号:14501200820745137
执业律所: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五象大道西段665号环球金融中心T1栋1402
摘要:医疗事故罪的设立是为了惩罚医务工作者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民众的生命不是儿戏,作为医务人员,有义务恪尽职守、救死扶伤。那么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呢?医疗事故罪如何处罚呢?判几年?
一、什么是医疗事故罪
(一)医疗事故罪的概念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二)医疗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二、医疗事故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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