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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锐律师     伍志锐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良庆区政协委员。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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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犯罪

刑讯逼供罪的量刑标准

  摘要: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那么刑法对于该罪是如何规定的呢?具体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刑讯逼供行为造成被害人伤残或者死亡的,则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伤人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 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对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刑讯逼供罪怎么量刑问题的解答。由于刑讯逼供所取得的供词往往非出于当事人意愿,故其真实性往往受到质疑。特别是现代法治国家特别强调人权的保护,无不就刑讯逼供加以预防。但是,现阶段我国刑讯逼供行为仍然很猖獗,因此,对于当事人来说,尽早聘请辩护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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