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71-2226680
130-7779-7853

律师介绍

伍志锐律师     伍志锐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良庆区政协委员。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伍志锐律师

电话号码:0771-2226680

手机号码:13077797853

邮箱地址:294037389@qq.com

执业证号:14501200820745137

执业律所: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五象大道西段665号环球金融中心T1栋1402

其它犯罪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如何认定?

  摘要: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运输中肇事,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如何认定,判断标准都有什么呢?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表现又有哪些呢?下文就为您解答。

  一、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如何认定

  1、从对事发中行为人对事故的明知程度进行判断。直接表现犯罪嫌疑人主观意图的证据其实不是很多,主要是其自己的口供和其它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因此,在审查案件时,除外注重审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以外,要着重通过其它的证人证言对嫌疑人的主观意图进行判断。

  2、从事发后行为人的行为表现上来进行判断。审查嫌疑人是否具有逃逸的情节,也可以从嫌疑人事发时的行为表现上进行认定。在发生交通肇事后,判断一个人逃离现场进是否具有逃逸故意,应当从以下行为进行判断,一是有无积极抢救伤者的行为;二是有无立即报警的行为,三是有无嫌疑人见发生了肇事,致他人劝阻于不顾驾车逃跑、弃车逃跑、编造谎言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如果明知发生了肇事,犯罪嫌疑人仍然实施上述行为,应当认定为逃逸。

  3、从对事发后行为人对现场遗留证据的态度来进行判断。交通肇事发生后,对肇事者所要求的职责之一就是要保护现场,分清责任。因此,判断一名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逃逸的故意,也可以从他对现场的态度上进行判断。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实施了隐瞒证据、破坏现场后等等行为的逃离现场的,应当认定其有逃逸行为。

  4、对事故发生后事物的客观状态上进行判断。在司法实践中,常常碰到犯罪嫌疑人以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为由进行辩解,犯罪嫌疑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而逃逸的是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如何认定犯罪嫌疑人明知交通事故发生,也应根据事发时车辆客观状态予以确认。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表现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