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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锐律师     伍志锐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良庆区政协委员。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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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犯罪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如何定罪量刑?

  摘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指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在下面的案件中,男子带**入住宾馆被抓获,那么应该如何定罪量刑呢?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男子带**入住宾馆被抓获

  2004年,黄某将从朋友处得到的一把**及五发**放在家中。2005年3月4日,黄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五年。2012年4月13日晚,黄某带枪入住宾馆,并把枪放置在电视柜中。次日退房时,忘记将枪带走。宾馆服务员在查房时发现黄某遗忘的枪支,遂报警。经鉴定,该枪支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2012年5月23日晚,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非法持有枪支罪如何量刑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黄某以违反国家对枪支的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归案后,被告人黄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2012年8月1日,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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