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广西刑事辩护律师伍志锐 >专业领域 >经济犯罪
伍志锐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良庆区政协委员。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详细>>
律师姓名:伍志锐律师
电话号码:0771-2226680
手机号码:13077797853
邮箱地址:294037389@qq.com
执业证号:14501200820745137
执业律所: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五象大道西段665号环球金融中心T1栋1402
一、抢劫罪数额认定标准:(刑法263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
2、抢劫罪中关于数额的标准一般是:5002000元是数额较大;5千—2万元是数额巨大;3万10万是数额特别巨大。
二、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标准(刑法266条):
1、数额较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至4千元以上;以单位名义为5万至10万元以上;
2、数额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以单位名义为20万元至30万元以上;
3、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
对于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确定本地区具体执行标准。
三、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刑法264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且可以累计计算。
四、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刑法267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五、挪用资金案数额认定标准(刑法272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六、职务侵占案数额认定标准(刑法第271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1、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2、侵占公司、企业财物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3、侵占公司、企业财物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七、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刑法274条的规定):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千元至3千元为起点;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1万元至3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八、票据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
1、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以票据诈骗罪定罪处罚。
九、信用证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刑法195条):
1、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十、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
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刑法196条)
1、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
3、恶意透支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4、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十一、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
1、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是指: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数额巨大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诈骗数额特别巨大50万以上。
2、单位合同诈骗的标准:单位合同诈骗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不满年50万元;单位合同诈骗数额巨大为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单位合同诈骗特别巨大为200万以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